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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徕卡、哈苏、禄来等西欧产的相机,以及日本产尼康F系列和S系列,这肯定是老式照相机。因为它们即使是普通版的,根据品相不同也要价值几千到一两万不等,如果是特别版可能会比较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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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近年来出土的战国文字材料,对《说文》古文进行重新解读,纠正学者对某些古文的误解,对部分古文的来源提出了新的认识。出土简册中有秦与汉初"入钱缿中"律的内容。律文中"为作务"是与""或"府"类似的概念,钱是损坏公物后依价赔偿的钱款,质钱是府为大型质剂而收取的税金,所涉及的款项只是地方府收入的一部分。此律可能同时出现于秦律《关市》、《金布》中,在秦统一前后律文可能作过修订。 博物馆于 征集的清乾隆祭蓝釉描金粉彩御制诗方瓶,成型工艺复杂,体现了当时御窑高超的制瓷工艺;其装饰展现出"洛可可"风格,代表了乾隆朝瓷器生产的时代美学风标;瓶上的粉彩花卉融合了中西两种绘画方法,具有典型的乾隆时期宫廷花鸟画画风;所题乾隆御制诗《榴花》和《题恽寿平画:山茶》,收入乾隆二年(1731年)《乐善堂全集》。据清宫档案记载推测,方瓶烧成时间大约在乾 宫中陈设器,当初应为成对生产。督陶制度对御窑瓷器的烧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正是以唐英为代表的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忠于皇权使命的督陶的监造,保证了包括御制诗类题材在内的御窑瓷器的优良品质。关于龙门洞的镌刻年代,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其镌刻年代应是唐代高宗时期,并从出土和传世文献的记载 3年3月至6月,为配合 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建设,郑州大史学院考古系对淅川单岗遗址先后进行两次发掘。在次发掘过程中出屈家岭文化时期的房址、灰坑、灰沟、墓葬、瓮棺等遗迹,出土较为丰富的陶器、石器等遗物。该遗址的发掘为研究豫西南地区屈家岭文化的文化特征与年代以及聚落布局与结构等相关问题了新材料。太行山东麓和燕山南北地区在夏商西周时期是北方青铜文化和中原文化交往的前沿地带,随着两种不同类型文化交往程度的加深,相互影响,产生了融合两种文化的器物,如北方中原融合型青铜器。本文将以夏商西周时期北方中原融合型青铜器在研究区域内的分布和传播为主线,以求对隐藏在这类器物背后的北方青铜文化和中原文化的关系进行合理的揣测。本文以蒲城店遗址汉代墓葬出土陶壶为主要考察对象,将其拆分为器盖、壶身主体、兽面铺首、圈足等多个实体分件,探讨各个分件的工艺,特别是兽面铺首的三种方式等,复原出汉代陶壶的流程。汉代的随葬陶器已批量化生产,已有明显的专业化分工,并形成了良好的市场。明代周藩王府宗室墓葬位于禹州、封、郑州、荥阳等地。由于缺乏保护,长久以来遭到严重的破坏,致使这些墓葬的相关逐渐减少。通过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对明代周藩亲、郡王墓的保存状况、分布、墓区制度、影响墓址选择的因素、埋葬制度等方面出研究。27年4月19日,武汉国民为消灭奉糸阀张作霖在长江以北地区的反动统治,举行第二次北伐。作为国民独立第十五师的师长,奉命率部北上。他沿途张贴布告,揭露奉糸阀的罪恶,宣传北伐的意义,保证了北伐的顺利进行,并在北伐中取得了骄人的战绩。 近海昏侯墓出土了一件"玉饰",由于人们对其造型存在争议,所以其形象一直未有定论。将其与之前出土的玉熊造型及风格比较可以确定其为熊形,玉饰可以称为"熊形玉饰"。海昏侯墓出现熊形玉饰与刘贺的思想观念、汉代的黄老之学、熊图腾信仰等密不可分。从民俗文化意义上讲,这件熊形玉饰具有驱邪避恶、保护墓主人灵魂不受侵扰、肉体不受侵害的作用, 终目的是帮助墓主人完成炼形,升入仙界。这既是对熊图腾文化的继承,又是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的新发展。本文主要讨论河南上蔡郭庄王金鼎1号春秋楚墓出土有儿簋铭文中"洹"字读法及相关问题。簋之时代,从其铭文字体和有关辞例,同出铜器、陶器等看,似以定在春秋晚期前段为宜,而非春秋早期。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目前所见两周金文中"桓"字,或写作" "、" ",而未见有写作"洹"者。相反,金文和楚简中却有"宣"写作"洹"的例证。因此,将"洹"读作"桓",谓"陈洹公"即"陈桓公",不当,应读为"宣","陈洹公"即"陈宣公"。由此可对洹子孟姜壶"洹"字的读法重新加以审视。以往多读"洹"为"桓",谓"洹子"即《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的"田桓子"。据簋铭及清华简《系年》等新出材料来看,壶铭的"洹"应即"宣","洹子"即"宣子",而非传统认为的"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