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钢分普通槽钢和轻型槽钢。热轧普通槽钢的规格为5-40#。经供需双方协议的热轧变通槽钢规格为6.5-30#。槽钢主要用于建筑结构、车辆、其它工业结构和固定盘柜等。槽钢几何形状不正确的主要表现是:塌角、腿扩及腿并等。相应标准见本节“7”所列的GB707-88(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及JIS G3192-94(热轧型钢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其容许差)。 普通钢和轻型钢的型号是用其腰高厘米数的阿拉伯数字来表示,腹板、翼缘厚度和翼缘宽度不同其规格以腰高( h)×腿宽(b)×腰厚( 示腰高为160毫米,腿宽为88毫米,腰厚为6毫米的普通钢。/“轻工160×81×5”,即表示腰高为160毫米,腿宽为81毫米,腰厚为5毫米的轻型钢。普通钢的规格也可用型号表示,型号表示腰高的厘米数,如普工16#。腰高相同的钢,如有几种不同的腿宽和腰厚,需在型号右边加a b c 予以区别,如普工32#a、32#b、32#c等。热轧普通钢的规格为10-63#。经供需双方协议的热轧普通钢规格为12-55#。